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房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房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售后公房如何继承?
办理继承,需要在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住房权益份额,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死者名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父亲名下公产房谁有继承权?
在上海公产房是没有产权,属于租赁房,所以讲父亲也只是承租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父亲每个月要向房管局交房租的,父亲如去世父亲名下公产房只有同居的妻子,或子女经过协商重新确认新的承租人,然后去房屋管理所报备,由房管局重新确认新的承租人。
房管局的房子能继承吗?
房管局的房子不能继承,除非是经批准房管局卖给你的直管公房可以有继承权。因为房管局的房子是代***管理和经营的直管公房,产权归国家。它是用于城市中的无房户和残疾人,给他们建立公租户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所以没有继承的权利。
关于原来是公房,后来房改了,如何继承遗产?
根据现有法律,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即没办理房屋产权证就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的合法财产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
参加单位房改的职工在办理产权证前死亡的,该房屋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该职工参加房改缴纳了购房款,和单位建立了住房买卖合同关系,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即要求单位履行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证的权利。但房改房买卖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购房者必须是与售房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能够享受房改房的优惠待遇是基于房改单位职工的身份。
身份关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该职工是单身,按他自己所享有的优惠待遇参加房改,那么该职工的继承人只能继承购房款,没有获得该房屋产权的请求权。
如果该职工以其家庭夫妻双方所享有优惠待遇参加其单位的房改,其配偶也是购房的主体,单位应继续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该职工所享有的那部分房屋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的房改房,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房本军产房咋继承?
军产房在我们生活中可能不常听到,但是可能不少军人懂得军产房其实就是在军队所属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军产房的所有权是属于军队的,这也就意味着它是众多房产***别的一个,继承肯定也是比较特殊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军产房如何继承呢:
军产房如何继承
军产房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继承:
1、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大量的出售军产房使用权或居住权的情况。
2、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3、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 由于目前关于军产房的买卖的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对通过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方式取的军产房,***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
4、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对于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修建或统一组织购买的住房,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从军队部门转移到个人名下,属于可以继承的个人财产。
二、军产房如何继承
1、因军产房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持有的是使用权证,不能继承和买卖。个人产权房,是指公民个人对其所有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直接进行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欲称“私房”,房屋产权证为“绿色”权证。国有产权既房屋产权归国有或公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房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房继承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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